中评社北京7月25日电/网评:自制短视频配乐不能“想配就配”
来源:东方网 作者:付彪
短视频时代,为了提高视听内容的丰富度,背景音乐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之一,但短视频里随意配乐也可能涉嫌侵权。近日,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7月23日《法治日报》)
《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2023)》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2月,我国短视频用户规模达10.12亿,用户使用率高达94.8%。短视频行业已成为我国网络文创产业新的增长点。与此同时,短视频创作者在未取得音乐合法授权的情况下,自行制作视频添加背景音乐上传平台的行为,引发了一系列侵权问题,也制约了短视频行业的健康发展。
据媒体调查,由于短视频具有制作简单、发布门槛低等特点,加之短视频行业监管有待规范、短视频数量众多、侵权线索不易被发现等原因,导致未经授权使用他人音乐作品的情况较为多见。同时,短视频制作成本有限,很难找专人专门为短视频创作音乐,而找到价格合理的音乐授权并不容易,这也是自制短视频配乐容易侵权的一些客观因素。
《著作权法》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现实中,不少自制短视频添加背景音乐上传平台,脱离了“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这一合理使用前提,行为人需承担侵权责任。
不少案例警示创作者们,短视频配乐有风险,不能“想配就配”。在未取得音乐合法授权的情况下,自制短视频添加背景音乐上传平台,无论为个人目的使用还是商业目的使用,都有可能构成侵权。短视频创作者要避免配乐侵权风险,必须全方位把握音乐版权的边界问题,包括是否对他人造成不良影响以及侵犯他人除知识产权之外的合法权益。
鉴于许多创作者无法判断自己对背景音乐的选用是否可能构成侵权,且为每个短视频背景音乐取得授权又难以实现,亟须进一步推动版权方与平台方合作,充分保障创作者在平台就可选用到自己需要的并已取得授权的背景音乐,这样才能在发生纠纷时主张平台方兜底担责。当然,背景音乐作为商业使用,仍需要用户自行获取特定音乐合法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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