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9月23日电/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9月22日消息,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市场监管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
这是7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以来,市场监管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出台的制度举措,对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依法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若干举措》聚焦五个方面,包括22条内容,落实《意见》部署要求,回应了民营经济各类关切,包括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等。
“这22条举措针对性强,‘含金量’高,能够有力推动民营企业发展。”广西大学副校长、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些举措将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的发展机遇和政策支持,有助于激发其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
北京社科院副研究员王鹏也对《证券日报》记者分析称,22条举措一方面“范围广”,不仅涵盖市场准入、公平竞争、反垄断等方面,还包含公司治理、企业信用相关政务服务等一系列措施;另一方面“措施实”,回应了民营企业在日常经营中的关切问题。
具体来看,《若干举措》首先聚焦于“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出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强化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机制。
田利辉认为,市场监管总局明确提出要修订出台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这将有助于进一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公平的竞争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