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题:定制工资通膨闷滞了台湾政治经济 作者:林建山(台湾),博士、财团法人环球经济社社长兼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
【摘要】“基本工资机制”在今天已经事实成为经济社会“台湾工资制度”的唯一抉择,已完全袭夺了原本自由市场体制经济社会应有“自由市场薪资制度”的存在空间;在全球自由市场体制经济社会,“市场薪资”才是经济社会成长发展的关键动力源,经社部门间以及不同行业部门间的“公平正义”,几乎都以市场薪资差异来伸张,也是整体经济社会多元化多极化差异化发展的重要基石,事实上,也是会极大程度改变任一经济社会“经济吸引力”与“全球竞争力”之优劣势的关键变数。
定制工资通膨竟然已经闷滞了台湾政治经济30年之久,实在令人难以置信。
台湾工资制度法制化至今满70年,原本冀望“保障国民福祉”政策目标愿景,并没有真实达到,却在最近这三分之一世纪时间,成为撕裂台湾社会和谐与劳雇关系融洽的一道难以弥合且越来越发紧张磨擦析离的裂痕,甚至肇致经济实力衰颓。尤其定制工资通膨更已成为闷死33年来台湾政治经济生态,使台湾“钱淹脚目”经济变成为无法挣脱“中等所得陷阱”的滞胀衰退社会的明显凶手。这真是个令人难以释怀的错误经济社会发展成长过程;但却似乎已经难以回头重新再来了。
工资机制是任何经济社会能否成长发展的关键动力源,工资制度抉择更是映现该社会的价值观、意识形态与治理体制的经济实力基础理念抉择。早在1955年台湾就已确定采取一套有异于世界劳动组织制定的工资制度,惟基于倾力发展经济及扩大外销贸易,1955年的工资制度完全被置于绝对服务于“绝对市场经济体制”之下,因此无以影响直到1988年经国先生谢世为止的台湾经济发展成长步伐。
人为创造出来的“定制工资通膨”机制
1988年李登辉政府舍弃了两蒋时代“绝对市场经济体制”而改采“民粹主义”,并向极度左倾社会主义偏斜,凭空创造了极端义和团式台湾自我劳动保护主义,用劳动基准法的不断修改,置入极端仇富反商的劳雇关系法制与基本工资法制,造就了台湾特有的年年必须审议调升的“定制工资通膨”机制,根本彻底闷滞了台湾政治经济的应有成长发展轨迹样态。
2000年陈水扁继任“总统”,更加变本加厉李登辉极端偏左的闭关自锁政策,而2008年政党轮替执政,马英九懔于忌惮墨绿“台独”政党,根本不敢动弹李登辉陈水扁闭锁政策;而2016年蔡英文上台,则使李扁政策更加无端偏斜,使仇富反商政策及义和团式自我劳动保护主义,更加极致无端。“定制工资通膨”效应,影响台湾政治经济的闷滞衰败也愈烈。
“定制工资通膨”机制的政治经济社会效应,主要透过“不间断调涨工资”及“绝对公平正义”(当然是虚构的)“全经社部门一律同工同酬”创造出来的通膨。
“不间断调涨基本工资”让台湾所有公共费率与税费加捐水准也必然年年调增,当然带动所有民间部门的价费同步加码调涨,造成台湾通货膨胀率之难以抑制,成为台湾型僵直固附性通货膨胀,也就理所必然了;而因为“无差异化同工同酬”的无端落实,肇致不同经社部门间以及不同行业部门间的“无端不公平不正义”,滋生“社会性工作怠惰”及“社会人才人力流动性騃滞”,闷滞了台湾政治经济。
“基本工资决策”各方关注
“基本工资机制”在今天已经事实成为经济社会“台湾工资制度”的唯一抉择,已完全袭夺了原本自由市场体制经济社会应有“自由市场薪资制度”的存在空间;在全球自由市场体制经济社会,“市场薪资”才是经济社会成长发展的关键动力源,经社部门间以及不同行业部门间的“公平正义”,几乎都以市场薪资差异来伸张,也是整体经济社会多元化多极化差异化发展的重要基石,事实上,也是会极大程度改变任一经济社会“经济吸引力”与“全球竞争力”之优劣势的关键变数。
然则,当政府主政机关、产企业高管领袖以及一般社会芸芸大众,都祇关注于政府主导“基本工资决策”动向,而根本忽视“自由市场薪资动向”的决定性时,也就难怪每年六七月间,“基本工资决策”必然成为台湾政经发展的热议焦点:尤其在2023年已经连七年年年大幅调高基本工资,是否台湾物价飙升的肇因?乃至台湾劳动力市场的僵直无弹性与对外竞争力衰颓,是否也已经事实肇致当下台湾整体经济“假滞胀真衰退”窘局?自然成为今天海内外观察聚焦关注重点。
“基本工资”是台湾通货膨胀飙升祸根
今天基本工资在台湾的真正核心问题是,经济稳健作用功能已越来越不重要,反而在整体劳动市场已造成劳动价格单元化匀中趋一“不二价经济学”台湾迷思,所引申出极多极大的“政治效用操作空间”,一方面引领诱导台湾区域通货膨胀物价上升方向,另一方面则亦成为30年来政党政治攻防政争的治国诉求焦点。最近几个月,台湾基本工资机制进行连续第七年“大幅调高”,已经让社会质疑“工资调整与物价变动螺旋化”的直接关联性;同时,适逢台湾大选年迅即到来,“基本工资”乃成为在朝在野政党争取社会上雇主方(消费者方)与劳动方选票,而形成紧迫的拉扯斗争新态势;更加吊诡的是,任何大选年就是通货膨胀飙升年,实乃举世皆然,也就更加坐实了“基本工资”是祸根的普遍论述。
每到炎热夏季,就是“基本工资”成为台湾各界聚焦关注的政治经济核心议题。原本“基本工资”法制化是为照顾基层劳动力,使能享得最起码的“国民福祉”,也是奠基国家社会发展前景的重要关键,是典型的稳健国家经济发展基石机制;但因为初始建置就把国际公约作为照顾劳动者最起码生活水准的“最低工资”,改为“基本工资”定名,近乎就是意指台湾劳动市场必行“不二价”“基本工资”,尤其把“月薪制”作为台湾“基本工资”唯一中心薪给机制,根本脱钩国际关联。如此一来,不啻把原本纯粹经济功能属性的“基本工资”,转化为政治运作工具;顺理成章地,“基本工资”甚至成为台湾大小选举政见攻守可争辩的论政诉求。“基本工资”在台湾经济社会的超额出格功能角色扮演,堪称是当今全世界竞争经济格局中的“另类台湾迷思”。
台湾经济发展特色历程,“基本工资”从市场经济薪资功能机制的原本经济性角色,被抽离出来另外单独作为劳雇对抗角力沟通筹码的政治工具,作为台湾薪资制定市场中“不二价经济学”的关键代表,同时也扮演另类经济性角色,俨然带动并引领台湾通货膨胀率及民生经济物价持续向上的关键性驱动力,而且越来越成为台湾经济难以永续向上或是彻底软弱化对外竞争力的反向引领指标。最近五年,尤其是成为台湾物价飙升的互相因果变数或替罪羔羊。
台湾“基本工资”制度始于保障劳动福祉
1930年大陆时期,“中华民国”政府批准国际劳工组织《厘定最低工资机构公约》;1936年12月23日,国民政府公布《最低工资法》,法规定成年人工资以维持其本身足以供给无工作能力亲属二人之必要生活为准。然隔年抗战爆发而未能实施。迁台后,因该法所定标准稍高,正值台湾工业发展起步,故未施行。
1955年11月时任“总统”的中国国民党总裁蒋中正在党内会议上,指示每月所得不足300元者应予改善。1956年定“基本工资”每月300元,首次制定以月薪为准。
这两大创导性法制建置,其实确立了与国际劳工组织《厘定最低工资机构公约》脱钩,乃至唯一采行“月薪制”与国际劳动市场普遍采行“日薪制”“时薪制”的市场实务运作“现实态势”也根本脱钩,造成台湾背离世界的“根源现实”。
在最为严遵ILO工资机制政策规范的欧盟国家,工资的基本规范是采取两类型劳动力工资制定规则:就ILO“五级劳动力”归类,其最基层的“体力工”与“操作工”两级劳动力适用“日薪制”与“时薪制”;三级以上的包括CEO、首长及高管人员之劳动力,则一律适用“责任制”“包工制”之工资薪资机制。
基本上,包括美国各州在内的所有先进社会国家,几乎没有采行“月薪制”的。
所以这些国家社会的工资政策机制,都能维持较高度“唯经济功能”的纯粹性,也较不会遭遇政府行政机关之直接插手介入干预民间企业经营管理内部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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