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当下改”又“长久立”,推动查办一案治理一域
揭开“盖子”找问题,找准病灶开方子。深化整治国企领域腐败,既要挖“病灶”更要治“病根”。
宁夏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原宁夏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曾发生腐败窝案。
分析下属子公司窝案原因,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有关负责人说:“‘一把手’制度观念淡漠,甚至带头破坏制度;项目评审委员会履职不力,企业监事会职能丧失,任由问题发酵变质、由小变大,等等。问题是表象,根子是约束机制不健全、内外监督虚化、弱化,执行和监管缺位。”
“紧盯‘一把手’权力行使,明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着力解决‘一言堂’、个人拍板决定重大事项问题……”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向重组后的子公司宁夏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发出监察建议书,督促其汲取“前车之鉴”,推动问题整改。
在上级公司纪委的督促指导下,重组后的宁夏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构建了风险防控体系,紧盯公司重点人员和关键岗位动态调整《岗位廉政风险点清单》,并制定防控措施。同时,修订完善了党委研究讨论重大事项实施办法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议事规则,对“一把手”和“关键少数”权力进行规范和约束。由此,公司管理制度实现了从“亡羊补牢”向“未雨绸缪”的转变,在改革中呈现出新面貌。
针对近年来查处的国企领域腐败案件,宁夏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分析案件暴露出的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弱化、“一把手”独断专行、企业管理制度存在漏洞等共性问题,聚焦制度薄弱点、权力风险点、监督空白点,督促国有企业建章立制、补齐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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