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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保障真诱饵 警惕养老套路背后的花样骗局
http://www.CRNTT.com   2024-03-22 10:46:08


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干警参加“2024‘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并现场进行普法宣传。(来源: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中评社北京3月22日电/据人民网报导,2023年,广州黄埔警方侦破一起代办“养老保险”的诈骗案。张先生的妻子即将退休,由于养老保险未缴够年限,无法领取养老金。黄某称可帮忙代办补缴,于是张先生分3次向黄某转账8万多元,之后却再也联系不上黄某。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已被黄埔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老有所依、老有所养,是每一位老年人对自己晚年生活的美好期盼。随着我国老龄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一些不法分子把目标盯上了老年人群,近年来以售卖“养老产品”、提供“养老服务”、代办“养老保险”等名义实施的诈骗屡有发生,不仅严重侵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还为他们的晚年生活带来了极大伤害。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案例,柴某向刘某夫妇宣传“以房养老”项目,并介绍其以名下房屋抵押。刘某夫妇将名下两套房产分别抵押给王某某、孙某某,获得放款人民币500万元后向放贷人王某某、孙某某支付了首月利息及“服务费”14万元。柴某则通过POS机刷卡的方式将剩余款项中的485.99万元转走并据为己有。

  “以房养老”是一种商业养老保险,全称为“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国家推出的一项旨在帮助老年人盘活房产、提高晚年现金收入的措施。产品、费率、条款必须经国家银保监会批准,经办的保险公司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但一些不法分子却利用老年人防范意识薄弱、信息闭塞等特点,打着“国家政策”的旗号实施诈骗。他们诱骗老人办理房产抵押,把钱拿去投资所谓的“理财产品”,或直接据为己有。

  与骗局“以房养老”相比,正规“以房养老”具有两大特征:一是正规“以房养老”绝不抵押房产证、绝不与老人签署全项委托公证书,老人仍然拥有房产占有、使用、收益及经抵押人同意的处分权。二是正规“以房养老”充分保障投保老人权益。老人表达个人真实意愿,自愿签署保险合同、自愿订立公证遗嘱,投保老人身故后才处置房产。投保人随时可退保及赎回抵押房产,继承人还拥有抵押房产优先赎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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