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立法——
财政部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法修改,在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增设“政府采购需求管理”专章,确立以需求为引领的政府采购全链条管理体系,建立了采购需求与采购方式、竞争范围、评审方法、合同管理的对应关系,切实提高需求和评审的科学性,更好地实现绩效目标,更好地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严格预算——
无预算不采购。财政部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将政府采购活动全面融入项目入库、部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环节,建立起部门预算控制政府采购、采购合同辅助控制资金支付的控制体系。目前,各地财政部门实行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立项、采购执行、签订合同、支付等闭环管理,从源头上杜绝违规采购。
规范标准——
为推进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不久前,安徽省财政厅发布了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等11个不同采购方式下货物、工程、服务的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这些文本简化、统一了投标文件格式,减少投标文件中需要签章的要求,可大大提高采购效率。
数字赋能——
浙江省打造交易、监管、服务一体化的“政采云”全省统一大平台,建立了商品价格拦防系统和定期监测机制,今年已累计阻止超250万件价格超限商品上架,监测并下架违规、价格超限商品4万余件。
福建省首创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模式,实现全省评审场地、专家资源等跨区域共享,有利于专家独立评审,防范出现“人情标”。截至今年4月底,福建全省已建成22个远程异地评审场地,完成远程异地评审项目478个,累计成交总金额91.04亿元。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石英华认为,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极大提升了采购过程中的信息传输速度,使财政资金和货物、工程、服务的匹配过程更加高效,在提出更高监管要求的同时,也为更好释放政府采购政策效应提供了更牢固的基础和更广阔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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