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8月2日电/据新华社报导,病有所医、医有所保,我国首个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来了。
首次对连续参保给出激励政策、放开放宽参保户籍限制、进一步扩展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1日公布。
参保长效机制有哪些“硬举措”?将给参保人带来哪些“医保红利”?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新政可以概括为3项“两个”。
——“两个激励机制”。
“连续参保有激励”,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群众,从第5年起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至少1000元。
“医保基金零报销有激励”,对于当年没有使用医保基金的参保群众,第二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至少1000元。
据介绍,各地可根据当地情况适当提高奖励额度,两项激励机制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激励机制聚焦大病保险,兼顾了基本医保的公平和效率。”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副研究员郭珉江认为,通过设立激励机制对大病等高费用负担进行补偿,促进公众连续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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