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春节前夕,唐植顺要求江某等人兑现承诺。为掩人耳目,江某和杨某某用纸箱装好现金,从武汉开车专程运送至公安县。后经调查,此次受贿金额高达600万元。
唐植顺任县住建局“一把手”五年内,该县启动工程建设项目数百个,涉及金额数十亿元。唐植顺主动安排下属单位通过调整招投标文件、量身定制招投标条件等方式,为20余家单位和个人在多个工程项目承接、协调、拨款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财物近千万元。
公安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久经说,唐植顺任职期间,住建局党组集体议事决策流于形式,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制度沦为摆设,导致“靠工程吃工程、靠项目吃项目”愈演愈烈。该案件暴露出工程招投标领域“专家不专”“暗箱操作”“围标串标”等问题,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打击震慑,推动长效治理。
个别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招投标,隐蔽性强,监管难
招标投标是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方式。经营主体通过招标投标进行供需对接、竞争择优,有利于实现各类要素优化配置。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且其链条长、可插手环节多,容易滋生腐败问题。
调查发现,个别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违规干预、插手招投标,其“黑手”几乎伸向招投标所有环节。例如,招标前,以战略合作、招商引资等理由搞“明招暗定”“先建后招”的虚假招标;招标中,选派业主代表参加评标,并在评标现场施加影响;招标后,纵容特定企业影响中标单位放弃标的,再以替补方式将中标结果调整为其他企业或个人。
有的在招投标文件编制中,故意设置不合理条件或门槛,以排除其他潜在投标人,为特定企业或个人创造中标机会。比如,安徽省蚌埠市住建局原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刘士俊分管的某截污工程对外招标。投标前,某公司老板李某某请托刘士俊在资质、业绩等方面为其公司“量身定制”招标条款。刘士俊安排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某建设公司资质、业绩和信用条件设置门槛和加分条件,让该公司成功中标。刘士俊收受其感谢费共计25万元。刘士俊还存在其他问题,最终被“双开”,并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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