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纪委监委与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常态化推进惩治诬告陷害行为的工作方案,明确惩治重点和主要任务,推动实现从专项治理到常态化推进的有序衔接。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着力强化协调联动,有效发挥两种力量、双重作用,合力推动惩治诬告陷害取得实效。
“我们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区分动机、目的、后果、影响等情形,准确界定案件性质,分类实施处置。对动机卑劣、图私利、泄私愤,故意制造谣言、混淆是非,蓄意中伤陷害他人,搞恶意举报,影响干部选拔使用,干扰巡视巡察和审查调查的,坚决严查重处,确保震慑常在、利剑高悬。”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
云南省普洱市纪委监委将检举控告办件质效作为提升澄清质效的重要基础。研究制定检举控告分析研判流程,建立重要信访举报快查快办及领导包案机制,采取“一件一议”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对经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后证实不属实或查无实据的,及时澄清正名,营造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良好氛围。
开展回访教育,帮助受处分干部重整行装再出发,是纪检监察机关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之一。
重庆市铜梁区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精准运用政策策略,聚焦受到第二、三种形态处理的党员干部开展跟踪回访,最大限度激励干部担当作为。通过查看受处分干部个人基本情况、干部廉政档案、违纪违法性质情节等,综合分析问题根源,制定谈话内容,同时听取受处分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电话征求本人回访意愿。今年以来,铜梁区纪委监委开展跟踪回访36人次,共有10人重新调整岗位或受到提拔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