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田轩看来,《指导意见》此举将促使政府投资基金不再将招商引资作为核心诉求,而是更加专注于其投资策略和目标,将提高决策专业性,提高投资项目的质量和长期回报率。取消注册地限制和优化出资比例调整机制和鼓励降低或取消返投比例,将扩大政府投资基金投资范围,资金的使用也将更灵活、效率也会更高,同时也将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这些措施会减轻地方政府在政府投资基金中的财政负担,减少非效率投资,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促进长期投资。
“取消注册地限制能够促进资本流动和优化资源配置。”田利辉也认为,取消注册地限制有助于打破地域壁垒,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政府投资基金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投资需求,在全国范围内选择合适的投资项目和管理团队,提高投资的精准性和有效性;鼓励降低或取消返投比例,可以降低社会资本参与政府投资基金的门槛,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扩大基金的资金规模,增强基金的投资能力和市场影响力。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母基金分会秘书长王爽告诉记者,过去有“招商前置化”“返投前置化”等现象,如果GP需要申请政府引导基金的出资,首先要对接当地的招商部门。只有当招商部门认为机构的储备项目符合当地招商引资条件,才会通知引导基金对拟设立的基金进行立项并推动相关工作。在此背景下,子基金管理机构面临着较大的招商返投压力,甚至也有投资机构成立专门做招商的子公司,以服务于政府投资基金LP的需求。
王爽认为,《指导意见》对基金注册地、返投比例的有关规定,将优化募资环境、降低募资难度。
记者也瞭解到,当下政府投资基金行业已经出现了“宽返投”的发展趋势,即降低返投比例、采取更加宽泛的返投认定口径。《指导意见》以产业导向为主的目标指引模式将提高GP的能动性,实现区域、产业、资本的多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