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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死联盟不妥协 称死刑违国际人权公约
http://www.CRNTT.com   2024-09-20 18:33:27


废除死刑推动联盟等团体召开记者会,对于死刑“有条件合宪”的结果不满。(中评社 黄筱筠摄)
  中评社台北9月20日电(记者 黄筱筠)37名死囚声请死刑“释宪”,“宪法法庭”下午判决“有条件合宪”。台湾废除死刑推动联盟等团体下午召开记者会,对于死刑“有条件合宪”的结果不满,他们表示,台湾到底何时会废除死刑?未来将是一条更艰难的道路。但我们要强调,死刑依然违反台湾已经签署的国际人权公约,因此宪判字第8号判决不应成为政府落实公约的绊脚石。

  他们呼吁政府与民间还是应该要持续地进行社会对话,废死联盟将在10月5日与6日举行“让黑暗的尽头有光-废除死刑的下一步”国际研讨会。

  这场记者会由台湾废除死刑联盟、国际特赦组织台湾分会、人权公约施行监督联盟、台湾人权促进会、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台湾刑事辩护律师协会等在基督教长老教会小礼拜堂举行。

  记者会一开始由台湾废除死刑联盟执行长林欣怡,宣读对于“宪法法庭”判决结果的态度。林欣怡指出,“宪法法庭”坚守人权捍卫者的角色,宣示死刑“违宪”,将能引领台湾社会超越复仇、吓阻的直觉反应,打破仇恨的循环,并开启疗愈创伤的可能。但很遗憾,“宪法法庭”没有这样做。

  林欣怡说,他们认为死刑制度并不如大家想像的那么严谨,废死联盟长期以来指出,现行制度有诸多缺失,例如没有全程的强制辩护,第三审没有言词辩论,判决没有一致学,以及精神障碍被告并未被排除死刑的适用等问题。以上均违反被告之诉讼防御权及正当法律程序。

  林欣怡表示,只要死刑存在,政府相关部门总是心存侥幸,以“台湾还没有条件废死”的假命题为理由,持续怠惰不作为,试图用死刑来回应被害人的伤痛、用死刑来回应社会对治安的要求,却不愿花费心力去研议落实真正能保护社会、让人民安心的政策,以至于很多的改革步伐无法前进。

  台湾废除死刑推动联盟理事长张娟芬指出,不要只看到合宪两个字,也要看到限缩条条件,现行死刑,终于有“宪法法庭”看到问题。接下来工作将协助37位死刑犯,我们不意外“宪法法庭”有这样结果。但是美国联邦法官退休后都后悔,过去投票让死刑合宪,原本以为可以改进,但不管美国或是台湾经验,对于死刑改善空间非常有限。这次判决只有大法官詹森林有不同意见书,我们肯定詹森林。

  台湾废死推动联盟副理事长黄嵩立也提到,大法官既然说死刑不“违宪”,希望各级法院保障诉讼权与生命权,做到逐步废死,我们现在不能寄望司法废除死刑,但是死刑是一个无效、残忍的处罚,要让大家摒弃残忍死刑判决,现在大法官让大家失望,但希望只是破折号,不是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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