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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党主席柯文哲。(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11月11日电/台湾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涉台北市长任内京华城案,台北地检署指控柯涉犯贪污图利、违背职务收贿罪,9月5日声押禁见柯获准、本月1日声请延押柯获准,自11月5日起延长羁押2月并禁止接见通信。抗告期日于11日届满,柯律师团今日决定“不抗告”。民众党今日表示,尊重主席柯文哲之决定。
民众党指出,台北地检署自收押柯文哲主席2个多月来“押人取供”,直至此时此刻仍提不出明确证据,更不时让特定媒体放消息,制造舆论,企图操纵风向,北检“从押人取供”到“押人还取不了供”,最近更是“押到饱”!民众党对此严厉谴责,严正呼吁北检“有证据就起诉,没证据就放人”,别再对柯文哲主席进行人格抹杀。
刑事诉讼法规定抗告期限为10日内,最后1日遇例假日可递延1天;柯文哲本月1日由法官吕政烨裁准自11月5日起延长羁押2月并禁止接见通信,裁定目前没有确定力,柯提抗告最后期限本是11月10日,但顺延到今天。柯文哲律师团今日宣布放弃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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