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过于追求先进性。高超声速武器的界定标准一般是指飞行速度超过5马赫,但美国相关方面显然不满足于此。
比如,美国空军“高超声速打击巡航导弹”项目,设定的最大速度为9马赫。但作为该项目技术基础的X-51A高超声速飞行器验证机,在此前实验中最高也不过飞出了6马赫的速度。
又比如“通用—超高声速滑翔体”计划,最初是美国陆海空三军通用的高超声速武器项目,原型机采用双锥体设计。但是,美国空军认为这种弹体构型不够先进、突防能力不足,于是另起炉灶推出了“空射快速反应武器”项目。新项目采用了此前从未成功验证的楔形滑翔体结构,也因此埋下了隐患。
另一方面,过于追求小型化。导弹小型化的好处不言而喻,不仅可以适配更多发射平台,而且单个平台的携带数量也更多。
由于需要更强的动力,“助推—滑翔”式高超声速导弹一般比传统导弹的尺寸大不少。为此,美国空军一直以来都将吸气式高超声速巡航导弹作为发展重点,在投入大量资源而不见明显成效后,才被迫启动了“助推—滑翔”式高超声速导弹的技术研究。
美国海军最初希望将“中远程常规快速打击”导弹“塞入”MK-41垂直发射系统,持续推进未果后,又想用MK-57垂直发射系统来搭载,耗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也没能成功。根据美国国防部2022年11月发布的该项目火箭助推器招标文件,“中远程常规快速打击”导弹的弹径最终定格为876.3毫米。正因为如此,美国海军虽然和美国陆军同在该项目下,但美国海军的研发进度却至少落后于美国陆军5年。
美国在高超声速武器发展上表现出的好高骛远,源于其谋求武器装备“代差”优势的心理惯性。殊不知,高超声速武器本身就是最前沿的军事技术结晶,违反循序渐进基本规律随意增加难度,结果只会适得其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