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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猎TikTok暴露出美国霸权的“底裤”
http://www.CRNTT.com   2020-08-05 08:22:25


  中评社北京8月5日电/这段时间,中国知名互联网企业字节跳动的头上一直悬着一把利剑,那就是美国特朗普政府对其TikTok美国业务的封杀。TikTok作为字节跳动旗下专注海外市场的短视频产品,利用在地化策略获得国际用户的青睐,特别是在北美和亚洲地区,其仅在美国用户就达数百万之众,而且这个数据还在上行线上。但因TikTok的中国背景,即源自市场和技术之外的政治原因, TikTok在印度、美国等重要市场遭到灭顶压力。

  澎湃新闻发表特约评论员张涛甫文章称8月3日,字节跳动创始人张一鸣给公司全员发了一封信,回应TikTok美国业务风波。张一鸣的文风如他一贯的风格:低调、冷静,不失坚定。他没有高调地打悲情牌或激情牌,没有被美式傲慢无礼逼得失去理性和风度。针对美国的莫须有指责,张一鸣的态度是明确的:针对特朗普政府频繁指控TikTok收集美国用户数据,字节跳动是不接受的,张一鸣的理由是:TikTok一直以来都坚持确保用户数据安全、平台中立性和透明度。张一鸣信中表示,不放弃探索任何可能性。

  打压TikTok背后的阴暗心理

  文章分析,字节跳动万万没有想到,他们的国际化努力,完全按照国际通行游戏规则操作,严格遵守美国法律规范,一直努力把意识形态“水花”压到最小,防止因政治问题引爆公司安全,到头来却遭遇来自美国行政力量的虐杀。

  一直以来,TikTok的隐私政策和与中国政府的潜在关系被美国严格审查。字节跳动尽管再三强调自己是一家私营企业,并且愿意采取更多技术方案消除美方的顾虑,TikTok没有违反美国任何一条法律,完全配合美方的管理,但CFIUS(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还是认定字节跳动必须出售TikTok美国业务。在TikTok之前,按照美国法律,没有出现过任何软件被封杀的先例。7月31日,特朗普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将在美国封禁TikTok。美国国务卿蓬佩奥把TikTok与华为、中兴捆绑在一起,华为、中兴则被特朗普政府认定威胁美国国家安全。美国的这种做派,远远超出字节跳动的预料,更让国人大跌眼镜,连美国的用户也不愿意了。

  对于特朗普政府的疯狂举动,人们只需用常识判断,都觉得不可理喻,为什么特朗普要干这失道寡助的行径?背后的原因,其实不难理解:一是特朗普个人的算计;二是美国面对中国崛起意图全面打压的阴暗心理。

  特朗普的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有一个背景故事值得关注。6月下旬,特朗普团队曾扬言逾百万人申请了参加俄州塔尔萨市的特朗普竞选造势大会。但很多TikTok的用户和韩国K-pop歌迷将集会现场座位留空,号召购买门票却不露面,致使特朗普被“放了鸽子”,集会上座率远低于竞选团队预期。这一遭遇对特朗普的刺激会很大。

  有媒体认为,鉴于TikTok等互联网应用正在成为新的公民政治论坛并承载抗议活动的新形式,特朗普对此忌惮有加,出于对TikTok年轻用户潜在政治威胁的忌惮,且大选在即,特朗普决心要将TikTok连根拔除。其实,特朗普本人就是社交新媒体的最大赢家,假如没有脸书和推特,特朗普能不能成为总统都很难说。但当他发现,TikTok在美国赢得越来越多年轻用户的欢心,进而威胁其选情,就立即挥刀相向,除之而后快。这背后的阴暗心态,根本配不上特朗普声称让美国重新伟大的野心。

  背后是美国的经济民族主义

  文章进一步分析,特朗普的行为看起来荒诞不经,其实也是有套路的。如果仅有特朗普的私心,没有美国国家利益至上的民族功利主义的制度化深文周纳,没有美国半个多世纪以来的自利战略设计,若特朗普的自私没有美国的帝国野心作为强大后台,特朗普的毒丸计划也很难实现。请看美国为了所谓的美国利益是如何“防火防盗”的:

  美国国会于1974年通过《1974年外国投资研究法案》。基于该法案,当时的福特总统于1975年发布行政命令,建立了CFIUS。CFIUS成立之初仅负责对外商投资信息(包括直接投资和兼并收购)的统计监控、趋势判断以及对政策的协调工作,并不具有审查外国投资的权力。1988年,美国国会通过《<1950年国防生产法>埃克森-佛罗里奥修正案》,规定总统及其授权人可以对外国投资进行审查,以判断该项投资是否对美国国家安全产生影响,如果有可靠证据表明外国控制将损害美国国家安全,而其他法律又不能采取措施减轻这种影响,总统可以决定阻止该交易,且此决定为终局性质,不受司法审查的约束。同年,里根总统发布行政命令,赋予CFIUS主动对外国投资进行调查的权力和向总统汇报的义务。自此,CFIUS由一个只负责收集和分析外国投资信息和研究的办事机构,转变成一个有权审查外国投资和辅助决策的机构。1991年,CFIUS颁布《外国人兼并、收购和接管规定》以辅助《埃克森-佛罗里奥修正案》的实施。该规定明确,如果总统认为一项已完成但未申报的并购交易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可以采取适当措施撤销该并购交易。199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国防授权法案》修正案(即《伯德修正案》),扩展了《埃克森-佛罗里奥修正案》的内容。2007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外国投资与国家安全法》,进一步修正《埃克森-佛罗里奥修正案》确定的外国投资审查机制,进一步强化了CFIUS对外国投资和并购活动的审查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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