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坚持尊重和保障香港居民的权利和自由。韩大元表示,在基本法25年的实施中,遵循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严格保障基本法规定的居民权利和自由,让香港居民成为权利自由保障的参与者和受益者,法治的真谛和核心在于保障每个人的自由、尊严和价值,同时也要处理好国家安全和人权价值之间的平衡,为寻求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人权之间合理平衡,提供了清晰明确的规范指引。比如基本法第三章规定的基本权利条款,包括了基本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内容,同时也基于“一国两制”考虑内地和香港在社会经济文化背景上的差异,规定了宪法上没有的一些基本权利。
第四,始终保持香港长期发展稳定。韩大元指出,长期保持香港的法律稳定是宪法序言明确规定的“一国两制”目标,也是中国共产党开创“一国两制”伟大事业的初心和使命。基本法实施25年的实践表明,体现“一国两制”方针的基本法是行得通的,是香港繁荣与稳定有力的法制保障。基本法序言明确了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保持香港繁荣稳定的基本价值目标,维护香港繁荣稳定并且保障“一国两制”不走样、不变形,也是国家基于宪法而履行的一个义务。这种义务的履行体现在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制定时,始终从国家整体性出发,在中国单一制下建立新型的中央和地方关系,也体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无论是在回归25年的经济发展,以及在具有特色的基本法第13条规定的外交事务来进一步提升香港国际影响力方面,基本法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第五,坚持基本法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韩大元表示,基本法起草于1985年4月10日,通过于1990年4月10日,到97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很少有一部法律用了近5年时间起草,又用了7年过渡时期加以实施,可见基本法所追求的理念之一就是要把基本法规定的更加科学、更加民主,使其具有一个稳定性。其中,基本法的三个附件的设计就是为了保障基本法的稳定,比如附件一和附件二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选举是根据社会变迁和变化不断调整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基本法在实践中也会发生一些变化,当基本法规范和社会现实发生可能的冲突时,并不选择修改的方式,而是选择尽量解释的方式来消除规范和现实的一些冲突。所以,回顾25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5次基本法解释,有效、及时地解决了规范和宪制的冲突,解决了香港社会面临的重大争议。此外,我们也看到为了保证基本法的稳定性,基本法本身第159条在修改程序上也做了一个严格的规定,采取从严慎重考量,也就是对基本法内容和修改程序作出了一些必要的限制,不轻易修改基本法。这也积极发挥了基本法解释功能,为“一国两制”实践提供了一个坚定的法制保障。总之,保持基本法长期稳定,有利于“一国两制”事业的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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