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抓实经常性工作,提升履职效能。我们加强调研活动统筹安排,精简团组人数,避免集中扎堆调研,减轻基层负担。开展全国政协党组成员领题调研、主席会议成员专题研究和专门委员会调研视察考察等138项。委员参加全国政协视察考察团组17个、202人次,参加81项专题调研、600多人次。创设《政协调研》。修订提案工作条例,提高提、立、办、督、评工作质量,收到提案5621件,立案4791件,办复率达99.9%,1982名委员参与提案,1811名委员作为第一提案人提交提案,编发《重要提案摘报》和专报。遴选并督办重点提案72项,有22名主席会议成员牵头督办31项重点提案。制定加强和改进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意见,收到各方面信息来稿43995篇,采用6010篇。其中,1154名委员报送信息7421篇,采用1715篇,委员报送信息最多的93篇、采用最多的23篇。编报各类信息刊物1063期,其中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和有关部门报送信息594期,转化提案、大会发言、谈心交流、调研视察、协商议政成果编报信息233期,各类议政建言成果收到批示578人次、反馈报告76个,为有关部门制定政策、出台措施提供了重要参考。政协机关报刊刊发重要协商活动报导680篇、委员履职报导2278篇,《人民政协报》开设专栏刊发各地政协经验做法的系列报导278篇。改进大会发言遴选和组织工作,增强发言代表性和感染力,编发大会发言901篇,65位委员作口头发言。《人民日报》和全国政协机关报刊刊发常委会会议、双周协商座谈会等委员发言818篇次。制定完善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意见,全国政协委员共开展6806项联系界别群众活动。制定《十四届全国政协文史资料选题协作规划》及征编方案。召开全国政协机关工作座谈会和11场机关干部座谈会,同19个室局324名机关干部面对面交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抓好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组织机关808名党员干部自查自纠自报自改。成立全国政协党组巡视机构,制定专项巡视工作办法及5年规划,部署对10个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开展全覆盖巡视。支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国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工作,建设模范机关取得新成效。组织7轮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确保机关安全运行。
(五)发挥统一战线组织功能,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我们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履职工作的中心环节,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实行中国新型政党制度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作用,有关专门委员会同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开展联合调研5次、联办协商活动9次,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提交提案563件、大会发言144篇。设立委员联络机构。全国政协党组成员同党外委员开展“一对一”谈心交流403人次,交流情况、沟通思想、增进共识,许多重要意见得到有关部门重视采纳。组织党外委员专题视察11次,健全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制度机制,828名中共党员委员同1157名党外委员建立联系。注重在履职中加强同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沟通交流、联系联谊。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就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推进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等赴西藏、新疆、四川涉藏州县开展10次调研视察,就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阐释和宣传教育、加强高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等深入研究。召开少数民族界、宗教界反映社情民意座谈会,组织开展“委员促三交”系列活动。围绕促进港澳青年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等开展调研,组织深化港澳与内地交流合作专题视察,完善联系港澳委员工作机制。围绕加强两岸产业合作、打造两岸共同市场等协商建言,举办第六届两岸基层治理论坛,助推两岸融合发展。接待海外侨团来访367人次,就海外侨胞深度参与共建“一带一路”调研座谈,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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