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0月12日电/据新华社报道,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11日向全港中小学和幼儿园发出通告,就将国旗和国徽纳入中小学教育,以及学校升挂国旗和区旗及举行升国旗仪式事宜提供最新指引。从明年1月1日开始,学校必须于每个上课日以及香港回归纪念日、国庆日等重要日子升挂国旗。
教育局发言人表示,根据《国旗及国徽(修订)条例》,教育局局长须就将国旗及国徽纳入中小学教育发出指示,以教育学生国旗及国徽的历史及精神,国旗升挂和使用的规范及升国旗仪式当守的礼仪,以及就有关每日升挂国旗及每周举行升国旗仪式的事宜,向学校发出指示。
发言人表示,为促进国民教育及培养学生的国家观念和民族感情,以及加强学生对国民身份的认同,从2022年1月1日开始,全港中小学(包括特殊学校)必须于每个上课日,以及元旦日(1月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7月1日)和国庆日(10月1日)升挂国旗。学校如有足够旗杆,在升挂国旗时应同时升挂区旗。此外,学校必须每周举行一次升国旗仪式,以及于这些日子或其前后的上课日举行升国旗仪式,升国旗仪式中须奏唱国歌。
发言人表示,国旗、国徽及国歌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所有公民必须予以尊重。培养学生对国民身份的认同,是中小学教育的重要学习宗旨之一,也是学校教育应有之责。除了上述日子,教育局也强烈建议学校在毕业礼和运动会等重要的日子和特别场合举行升国旗仪式。
发言人说,至于幼儿园,学校应考虑其校舍空间、设施、环境等因素,在条件许可下照中小学的规定升挂国旗及区旗,以及举行升国旗仪式,让学生从小开始认识国旗和国歌。
此外,《国旗及国徽(修订)条例》订明大专院校须参照教育局局长向中小学发出的指示,处理有关每日升挂国旗及每周举行升国旗仪式的事宜。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修正草案,今年1月1日实施。香港特区已根据香港基本法第十八条完成在本地实施上述两部经修正全国性法律的宪制责任。《国旗及国徽(修订)条例》于今年10月8日正式刊宪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