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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两岸媒体人“一同”印发的单页《号外》。(来源:汪毅夫提供) |
中评社北京6月25日电(作者 汪毅夫)我手头的这张传单,是1947年3月2日下午8时,由台北市大明报、国是日报、人民导报、民报、中外日报、重建日报、经济日报、工商日报,和上海市大公报、新闻报台湾办事处,即由两岸媒体人“一同”印发的单页《号外》。
当时台湾二二八事件刚刚发生,事态尚在发展。传单开篇就说:“此次省垣发生不幸事件”,各报“未能照常出报,殊为歉疚”,“本日戒严令业已”实行“而市面秩序未尽恢复常态”,记者乃“综合”各种“情形”,“根据民众之讲述,爰以舆论界之立场,向长官公署”提出“建议”,包括“受伤者迅由各医院收容,治疗费用由政府负担”,“伤亡及失踪,集中报告于市政府,俾便访问调查”,“军警巡逻(以下7字模糊不可辨识)不必全列武装以缓民心”,“关于本案死者由政府抚恤”,以及确保市场“供应民众”、保释被捕者等(汪按,传单部分文字模糊不可辨识,未能照录原文)。传单并开列当时已经被捕的30人的名单(包括姓名、年龄、家庭住址),意在引起社会关注以保全其生存权。
这一页传单,关注的是事件的伤者、死者、失踪者和被捕者的生死安危,关注的是事件后同民众紧密相关的社会秩序和市场供应,具见两岸媒体人共有的“舆论界之立场”、共有的人文情怀。尤其令人有感的是,传单公布被捕者名单以保其生存权的良善用意。台湾俗谚所说的“哗拍哗刣(喊打喊杀)”“看热闹不怕代志(事情)大”“咀咒让别人去死”,是不良媒体的行径。
附带言之,我在《战后台湾政治案件丛书》里看到,1950年代军法审讯官还在追查《中外日报》参与的这页传单(《号外》)的来由和下落哩。
(作者系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讲座教授、全国台湾研究会会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