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月19日电/网评:“春节价”不该“想咋涨就咋涨”
来源:东方网 作者:何勇海
“快剪不起头发了,春节期间会员价28元变58元,非会员40元变80元。”“平时常去的15元小区理发店,现在也要30元了,还得排队预约。”……年味越来越浓,谁不想美美地过个年。不过,最近很多理过发、做过美甲的读者反映:“春节假”还没放,倒是在常去的店里“享受”到了“春节价”。(1月16日《钱江晚报》)
“春节假”还没有放,消费者却提前数天“享受”到“春节价”,这是普遍现象,不限于美发、美甲、美睫等“爱美”行业,也出现在洗车、家政、餐饮、衣服干洗等行业。据报导,有的商家甚至在离春节还有差不多一个月半的时候,就抢先开出“春节价”,且消费得越晚,价格越贵,让顾客觉得“吃相太难看”,却又不得不消费。
按照许多人的朴素理解, “春节价”应该是春节期间的价格。对于真正的 “春节价”,近年来不少人都持以一种理解的态度,一者,人们的消费需求大大增加,而部分商家又停止了服务;二者,春节期间员工工资、运输费用等成本也在增加;第三,消费者普遍在享受节日的团圆与美好,而部分行业的人却在为节日的团圆与美好服务,他们的牺牲还是挺大的,涨价可视为对企业、商家及其员工的补偿。
不过,从法律角度说,真正的“春节价”必须明码标价,向消费者事先告知,这是商家法定的义务,以便于消费者在知情之下自愿选择消费或不消费。而且,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涨价要适度,必须坚决杜绝乱收费、乱涨价,以避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损害其商家的形象和长远利益。
从传统佳节的美好寓意角度说,当商家对消费者不告就涨价,甚至“狮子大开口”,势必挫伤与消减人们的过年幸福感。春节是中国人最为重要的传统节日,是亲朋好友欢聚的、欢乐祥和的传统佳节,本来应是中国人一年中平均幸福最强的日子。在这个喜气洋洋的节日,如果挨了商家的“宰”,消费者还有过年的幸福感可言吗?
而对于“春节假”远远未到,商家就抢先开出“春节价”,人们自然难以理解认同。真正的“春节价”尚且要遵守一定规矩,提前了数天的所谓“春节价”更不用说。无论是商家抢先开出“春节价”,还是春节期间漫天要价,都是让“春节价”变为“春节劫”的行为。一时得利,未必能长久获益。
春节是人情大交流的契机,你来我往,人情荡漾,故有给长辈红包、给晚辈压岁钱,甚至给陌生人派利是等风俗。可见,无论怎么样,春节始终是维系人际关系的重要纽带。商家在迎接与欢度春节时应有“利他思想”,以良好服务拉近与消费者的关系,过度涨价甚至是搞价格欺诈,让商业味盖过了人情味,也有违春节的本质。过春节是继承传统,那么,商家就要继承我们民族的文明经商、仁义经商、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的传统基因。
鉴于“春节价”越来越提前,鉴于各地春节期间仍存在串通涨价、模糊标示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行为,监管部门有必要对春节涨价的时间、幅度进行规范,避免涨价时间过长,涨价幅度过大;有必要加强春节前夕、春节期间的市场巡查,密切关注商品服务价格变动情况,及时受理消费者的价格投诉举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者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来源:东方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