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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长根(中评社图片) |
中评社北京9月19日电(记者 海涵)《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日前发布。华东师范大学两岸交流与区域发展研究所所长、海峡两岸关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仇长根日前接受中评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具有权威性、示范性、独特性,有两大指标性重要意义值得关注:一是,《意见》出台是“以和促融”,努力在福建全域探索两岸“融合发展”的实践与创新;二是,《意见》出台是“以融促统”,最终为解决台湾问题创造条件与夯实基础。
谈及《意见》中21条内容有哪些特点和亮点,仇长根认为有三大亮点:
一是,《意见》是大陆首次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名义发表的涉台“融合发展”的重要文件,极具权威性。充分表明大陆将以此为准则,具体指导福建省“先行”探索“两地融合发展”,为未来“两岸融合发展”提供借鉴,突破一些“旧框框”,建立一种“新模式”,走出一条“新路子”。
二是,《意见》是大陆首个地方性涉台“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重要文件,极具示范性。选择与台湾隔海相望的福建省“先行先试”,不仅因为地理位置相近,且闵台“文化、习俗、语言、信仰”等,相近、相通、相连,尤其可探寻“两门对开”(厦门、金门)、“福马先行”(福州、马祖)融合的最佳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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