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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经济主题记者会(中评社 海涵摄) |
一是加强地方政府法定债务管理。优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结构,科学合理安排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统筹安排公益性项目债券,完善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进一步推动一揽子化债方案落地见效。巩固前期化债工作成果,指导督促地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安排财政资金、压减支出、盘活存量资产资源等方式逐步化解风险,在债务化解过程中找到新的发展路径。
三是严格违规违法举债问题监督问责。健全跨部门联合惩戒,严格落实地方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对新增隐性债务和不实化债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加大问责结果公开力度,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
四是着力构建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分类推进融资平台改革转型,持续压减融资平台数量。
(实习生 吴雨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