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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现场(中评社 陆文煜摄) |
答覆:
主席:
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支持香港发展成为中外文化艺术交流中心,这不单显示了国家对香港的期望,更充分肯定了香港多年来蓬勃及多元发展的文化艺术及创意产业,亦为业界带来源源不絶的发展机会。
政府一直锐意发展文化艺术及创意产业,亦已制订清晰的政策,同时也订下了发展香港成为中外文化艺术交流中心的策略方向,并投入大量资源配合。二○二二至二三年度,政府在文化艺术发展方面的经常性开支超过59亿元,较二○一七至一八年度的43亿元增加了接近四成。就霍议员问题的三个部分,我分别回覆如下:
(一)正如我刚才所说,政府一直在发展文化艺术及创意产业方面有清晰的政策,亦有措施及资源配合。政府在二○○九年成立创意香港,专责支持及推动香港八大创意产业,包括电影、数码娱乐、广告和出版印刷等。创意香港的工作范畴与问题提及的韩国文化产业振兴院有相似的地方,亦有不同之处,例如创意香港同时肩负支援电影业和电视业的工作,反观韩国文化产业振兴院的工作范畴并不包括电影业。发展文化艺术及创意产业需要与其他地方互相交流及学习,而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刚于今年九月派员亲身到韩国与不同文艺机构(包括韩国文化产业振兴院)进行交流。我们会继续汲取双方发展文艺创意产业的经验,与业界对接,推动产业的发展。
政府一直致力构建完善的文艺创意生态圈。目前已有不少蜚声国际的文艺创意产业商业平台选址香港,包括全球一些著名视觉艺术展览,以及为电影业界提供洽商机会的“香港国际影视展”。我们更会在二○二四年举办首届香港演艺博览会,作为表演艺术团体和从业员洽谈商业或其他合作的重要平台,为产业化造就更有利的条件。
正如《施政报告》中提出,我会成立“文化委员会”,就如何优化文化艺术及创意产业发展政策提供意见及建议,以及协助制订“文艺创意产业发展蓝图”,完善政策及建设产业生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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