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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军修法惩处最高罚百万 黄妈妈忧逼死人
http://www.CRNTT.com   2024-05-06 18:51:14


陆海空军惩罚法修正案及军人权益事件处理法草案公听会。(照片:“立法院”“国会”频道)
  中评社台北5月6日电/“立法院外交国防委员会”今天举行《陆海空军惩罚法修正草案》及《军人权益事件处理法草案》公听会。应邀出席的军中人权促进会“黄妈妈”创办人陈碧娥质疑,修正草案新增赋予主官裁量权,可对下属处以新台币5000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若部队长官心术不正、推卸责任,难道不会发生自杀或开枪事件。“国防部”法律事务司回应,会制订罚锾权限,不是排长或连长就可祭出罚锾处罚。

  台“国防部”法律事务司长沈世伟指出,修订这两部法律是希望部队管理及执行有所依据,同时也让救济法制化,出发点是让军方及人权更进步。
 
  根据“行政院”所提《陆海空军惩罚法修正草案》,军人之惩罚种类可分成“人事惩罚”、“财产惩罚”、“纪律惩罚”三类。其中,“人事惩罚”包括撤职、废止起役、降阶、记过及申诫;“财产惩罚”有剥夺或减少退除给与、降级、罚薪及罚锾;“纪律惩罚”包含悔过、检束、禁足、罚勤及罚站。

  “立法院外交及国防委员会”、“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天举行《陆海空军惩罚法(简称惩罚法)修正案》及《军人权益事件处理法》公听会。

  “国防大学”法律系主任锺秉正认为,外界以往对军法瞭解是“处罚”官兵,也就是所谓形式审判,后来因洪仲丘案,军法审判移转至地方法院执行,却造成后续军方难以维持军中纪律,相较于义务役期过去仅有4个月,现行已恢复1年制义务役,站在法律的立场要如何依法治军,因此陆海空军惩罚法,以及军人权益事件处理法两部法律相当重要。

  锺秉正认为,未来这两部法律将可成为保护官兵的角色,并让官兵依据法源寻求权益保障,透过职务法庭的方式达到行政救济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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