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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私校退场条例》第24条的修正案相关议题,蓝委林倩绮(左二)召开记者会。(中评社 俞敦平摄) |
李惠兰分享了,为推动这次修法,她和许多学校老师及行政人员一起努力了两年,并多次向“教育部”陈情。她提到,修法能让财务状况公开透明,避免私下交易,保障有意接手的法人或教育人员能够在清楚瞭解学校情况的前提下接管。她指出,这样的阳光法案可以避免媒体所指的私校退场过程中的秃鹰行为。
罗智强则表示,政府对私校退场问题的态度过于消极,导致许多学生和教职员的权益受损。他呼吁政府应该以建设性的心态来解决私校退场问题,而不是任其自生自灭。他指出,过去政府在面对私校退场问题时,没有提供足够的保障措施,导致许多教职员成为流浪教师,学生的受教权也受到严重影响。
最后,林倩绮再次强调,修法的两个重点是公开征求接管单位和由主管机关订定合理的退场时限。她表示,这样的修法不仅可以避免政府动用纳税人的钱救学校,还能确保学校能够持续作育英才,维持教学研究工作的稳定。此外,她也批评政府过度干预私校的自主发展,呼吁政府应该更加积极地处理私校问题,提供清晰的教育政策和发展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