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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中评社 李子宁摄) |
第二个问题。这份司法文件的规定非常严谨,请准确、完整引用相关条文。你提到的该项规定针对的是“利用职权在教育、文化、历史、新闻传媒等领域大肆歪曲、篡改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事实”。
国家执法司法机关将严格依法办案,精准惩治犯罪,坚定捍卫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
第三个问题。《意见》从标题到正文都清晰指明,惩治措施针对的是极少数涉“独”言行恶劣、谋“独”活动猖獗的“台独”顽固分子,以及他们实施的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凡是以身试法的“台独”顽固分子,不管其身在何处,国家执法司法机关都将一追到底,依法严惩。
需要指出的是,这份司法文件不涉及广大台湾同胞。我们始终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热忱欢迎和支持广大台湾同胞参与两岸各领域交流合作、共享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机遇。希望台湾民众坚决反对“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积极参与两岸交流合作,安心享受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红利。
福建海峡卫视记者: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专题推进会14日在福建厦门召开。本次会议对推进两岸融合发展有哪些重要作用?
朱凤莲:6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王沪宁在福建厦门主持召开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专题推进会。中央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0家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及福建省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总结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发布以来的工作成果,交流了工作经验。会议明确了五个方面重点:一是要推动两岸融合发展在理念思路上不断深化、在政策制度上不断完善、在实践探索上不断突破。二是要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让台湾同胞分享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机遇、共享祖国大陆发展进步成果。三是要坚持把高质量发展要求贯穿两岸融合发展全过程,深化两岸经济融合,始终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完善增进台湾同胞福祉的政策制度,扩大两岸民众的受益面和获得感。四是要拓宽两岸交流合作领域和渠道,为台湾同胞特别是台湾青年来大陆学习生活、就业创业等提供更多便利,推动在交流交往交融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守护中华民族共同家园。五是要探索和创新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经验作法,研究解决政策实施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强化融合发展工作统筹和责任落实。
下一步,中央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福建省有关方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持续出台助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措施,推动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取得新进展、展现新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