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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蔻官司败诉一览表。(图:中时新闻网) |
中评社台北9月27日电/今年69岁的资深媒体人周玉蔻常在节目上爆料,涉及不少民刑事官司,她大多遭判赔诉或有罪,包括骂警察和退警遭判刑、指马英九收受政治献金新台币2亿元挨告,遭判赔180万元及登报导歉。另因“3亿男”案被判赔鸿海集团创办人郭台铭200万,被判赔偿及登报导歉的金额累计近千万元,创下台湾司法罕见纪录。
马英九昨日就表示,过去他被周玉蔻污蔑就提告,周玉蔻被判公开道歉还要赔偿180万元,“证明她常常口无遮拦,如果她有伤害到蒋万安,应该要告她。”马英九认为,周玉蔻放弃媒体人应该中立的立场,应该被媒体界开除。
根据《中时新闻网》报导,周玉蔻在2014年电视节目爆料说,“拿了顶新集团秘密献金的正是马英九”,指马收受顶新集团2亿元政治献金,马提告求偿;“最高法院”认为周女未经合理查证传述不实事实,侵害马的名誉,判她须赔偿180万元,并在《中国时报》等4大报头版刊登道歉启事确定。
2015年台北市长柯文哲接受电视台访问,提及市长选举期间他想拜会“某企业家”,对方不愿会面,柯P直指该企业家拿3亿元给他的竞争对手,但周玉蔻点名郭台铭就是“3亿男”,经郭提告求偿,周被判赔200万,须在《中国时报》等4大报头版刊登半版道歉启事确定。
新台湾人文教基金会提告,2015年1月5日、6日,周玉蔻分别在电视谈话性节目,指称基金会有近10亿的基金,来源或为下落不明的选举补助款,或为不名誉企业的捐赠,为政治人物收受捐款的“水库”,基金会提告求偿1元并要求登报导歉。
“最高法院”审结后认为,周玉蔻无法证明指述、影射的事为真实,又未善尽合理查证义务,判她须在当时报导她相关言论的报纸,刊登澄清启事确定。
另周玉蔻因年金改革议题在政论节目中,指警察和退休警察上节目“像流氓”,被依公然侮辱罪判拘役30天,缓刑2年,及拘役50天,可易科罚金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