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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10月27日电(记者 倪鸿祥)马英九被控在“三中(中影、中视、中广)交易案”贱卖国民党党产,遭台北地检署依证券交易法特别背信罪提起公诉,台北地方法院审理终结今天上午宣判,马英九与同案两名被告,中投公司董事长张哲琛、前总经理汪海清无罪,全案仍可上诉。
三中案起源于《广电法》修法要求党政军退出媒体,马英九2005年上任党主席后,为了在法定期限内让国民党退出媒体经营,委由中投公司出售中视、中影、中广股权及旧党部大楼,但被外界质疑贱卖“三中”,涉嫌图利买方。
特侦组分案侦办,最终以“查无犯罪事证”签结,党产会2016年成立后,与多名律师再度告发,北检重启调查,逆转起诉三中案。北院历经3年多审理,今天宣判。
北检指控,马英九、张哲琛、汪海清处理三中交易案时,设计“天龙八步”财务操作手法贱卖党产,害国民党受有72亿余元损害;蔡正元则在中影交易案期间,与妻子、岳父共同侵占阿波罗公司、领航基金会款项,涉犯背信、侵占、洗钱等罪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