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秉成。(照片:撷取自“行政院”开麦啦-2 YouTube) |
中评社台北2月17日电/“行政院”院会今天通过“国家安全法”修正草案,增订“国家”核心关键技术经济间谍罪,最高处12年徒刑、并科新台币1亿元罚金;另外,也增订“国家”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的域外使用罪,最高处10年有期徒刑、并科新台币5000万元罚金。
为加强防止中国大陆等境外势力对“国家”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的侵害,并加强相关业务人员的赴中审查等情形,“行政院”院会今天通过“国家安全”法修正草案,以及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草案将送“立法院”审议。
中央社报道,“行政院”发言人罗秉成在“行政院”院会后记者会转述,“行政院长”苏贞昌在院会中指出,高科技产业是台湾重要经济命脉,近年来,红色供应链渗透台湾产业情形严重,各种手段磁吸台湾高科技人才,窃取“国家”核心关键技术,并刻意规避台湾法律规范,未经许可在台从事业务活动,或是假借他人情事违法来台投资。
苏贞昌表示,上述对台湾资讯安全、经济利益、“国家安全”等,都造成相当的危害,为回应各界期待、保护高科技产业,防止重要高科技技术外流,有必要在法制面,建立更严密、完善的“国安”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