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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委会副主委兼发言人邱垂正。(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4月21日电/台湾官方修法放宽在台就业港人可申请定居。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21日在记者会指出,主管机关“内政部”暂定将于5月1日发布相关修正生效。
为解决来台就业港人只可居留、无法定居的问题,大陆委员会日前指出,政府正修正“香港澳门居民进入台湾地区及居留定居许可办法”,未来港澳白领专业人才在台连续居留满5年,最近一年每月收入达基本工资2倍,可申请定居,取得“中华民国”身分证。相关就业港人连续居留5年的时间,由法规修正后起算。
此外,针对就业港人申请定居的收入门槛,邱垂正进一步解释,并非每月薪资都要达基本工资2倍(现约为5万500元),而是只要年收入达60万6000元,每月平均收入超过基本工资2倍即可,且可加计兼职等其他收入。
而有关修法涉及的“专业人才”范畴,将准用“外国专业人才延揽及雇用法”和“就业服务法”相关规定。
邱垂正并指出,包括“国发会”已积极强化国际人才来台措施,适用对象包括香港的青创人士、高阶专业及金融人才。陆委会也在“行政院”新住民协调会报,争取放宽新住民发展基金适用到其他事由来台的新住民,以协助港人早日适应跟融入台湾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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