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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地检7月29日从郑文灿的住所扣得现金。(中评社 资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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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社台北8月28日电/民进党籍前海基会董事长郑文灿因桃园市长任内土地开发案涉贪于7月11日遭收押禁见,昨天被桃园地检署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全案移审桃园地院后,法官今天凌晨1点多裁定郑文灿新台币2800万元交保,郑的亲友3点多筹出2800万元。然资深媒体人黄扬明昨日表示,对于桃园地检从绑现金的橡皮筋证明郑文灿非无辜的部分,相当精彩。
前桃园市长郑文灿涉嫌在9.12公顷的工五扩大市地重划案收贿500万元,桃园地检署调询及讯问131人次、搜索40处细查,27日侦结起诉郑文灿等11人,估计不法利益高达24亿元,并痛斥郑文灿矢口否认犯行,恶性重大,依贪污罪嫌起诉并具体求刑12年。
针对关键的500万贿款,郑文灿称不知情且后来发现后就送回,但检方不采信。黄扬明27日在《大新闻大爆卦》节目中指出,“检方当初就问得很清楚:你(郑文灿)这个钱是怎么包装的?”因为银行一定会有那个封扎现金的纸,一捆一捆的,每10万元一捆。500万原本也应是这样包的;黄扬明说,如果郑文灿辩称不知情,理论上应连“包装”都不会改变,才算原封不动交回送钱的人。
黄扬明说,但检察官在新闻稿中提到,郑文灿后来交回的那500万,以及另外发现藏在住处的600多万现金,都是用橡皮筋绑的!
“那就不一样了啊”黄扬明质疑,那至少表示“500万你动过嘛!”,并非拿原封不动的500万还回去。黄扬明直言,检察官很精彩,这么细的细节,证明了郑文灿“知情”。
黄扬明指出,第二个是,这个起诉书里面有一段“谜”,郑文灿有一次主动,他在跟这位姓廖的、送钱的这位,通完电话之后,有一大段时间,他们就不通话了。可是有一天见面的时候,郑文灿就跟他说:你被监听了!这也是为什么检方认定,郑文灿是因知道案子要被侦办才还钱,而不是因良心发现。
另外还有一个司法黄牛的案外案。黄扬明提到,因为同案被告遭监听,他就找了一个律师,律师告知“给我30万,我就让你的监听可以撤消”,结果根本没有用,该司法黄牛也被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