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月15日电/据人民日报报导,“政府投资基金主要划分为产业投资类基金和创业投资类基金两类。”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针对优化两类基金功能、分级分类管理机制,要求找准基金定位、合理统筹基金布局,防止同质化竞争和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
多位行业人士认为,一段时间以来,一些投资基金扎堆热门赛道,投资领域“同质化”,有些县区大量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同时也存在一些投资基金投向同质化、个别地区盲目跟风设立基金等现象。《指导意见》此举意味着各地投资基金野蛮生长、无序竞争的局面或将有所改变。
“之前同质化、重复投资和无序竞争问题严重,且由于容忍度较弱、态度偏保守等问题,导致创业投资类基金和产业投资类基金出现发展失衡现象。”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金融学讲席教授田轩向记者表示,基金的差异化管理,可以从投资策略、风险控制、退出机制以及容错激励机制等方面综合施策。比如,两者在退出机制上应差异化设计,创业投资类基金侧重于多层次资本市场退出,鼓励发展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产业投资类基金则可更多考虑产业整合和并购退出,以实现资源整合和价值最大化。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此向记者分析说,创业投资类基金在管理要求上,应该提高政府出资比例,放宽基金存续期要求和延长基金绩效评价周期;在管理实操中要在项目选择与尽职调查上、投后管理与增值服务上提升质量。产业投资类基金在管理要求上,应突出支持重点,并加强产业布局规划;在管理实操中要注重项目的产业带动效应和经济效益,选择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项目进行投资;在项目管理上,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协调,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产业目标的实现。
要彻底解决基金投向同质化、个别地区盲目跟风设立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优化基金发展环境。
对此,《指导意见》提出,不以招商引资为目的设立政府投资基金,鼓励取消基金及管理人注册地限制,依法依规强化信用约束。优化政府出资比例调整机制,鼓励降低或取消返投比例。突出正向激励政策导向,提振市场投资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