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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长家庭投资一度达1700余万
http://www.CRNTT.com   2021-12-22 18:01:10


  中评社北京12月22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储志林,1964年出生,1986年参加工作,199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浙江省桐庐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桐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桐庐县江南镇党委书记,浙江省淳安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2018年7月辞去公职)。

  2019年11月,杭州市纪委监委对储志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2020年5月,经杭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储志林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20年11月,杭州市原下城区人民法院判决储志林犯受贿罪,受贿金额955万余元,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0万元。

  自诩高明,以妻之名“投资”收钱

  “我的悲剧就是从这些所谓的‘投资’开始的。”储志林在忏悔书中写道。

  1986年,储志林从警校毕业后,成为桐庐县某派出所一名民警,之后,他辗转多个乡镇派出所,一步步成长为副所长、所长。2001年,他进入桐庐县管干部行列,此后,他又担任了县公安局副局长,县安监局局长,江南镇党委书记等职。

  事业一路顺遂的储志林,却因妻子俞某的工作产生了烦恼。俞某从原单位离职后,先后开过服装店、茶楼,但都因生意不佳而关停,2007年开始赋闲在家。储志林觉得俞某多年开店太辛苦,还是向朋友投资做生意轻松。于是,他开始带着俞某出入各种应酬聚会场合。

  “我大小是个领导,手中有一定的权力为他人办事,能接触到一些有钱的老板。所谓到‘朋友’那里投资,其实就是到我熟识的老板那里投资。”储志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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