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战争年代,坚持在“两条战线”反腐败。一方面,我们党通过揭露军阀政府、国民党政府的腐败本质和行为,与之进行坚决斗争。另一方面,通过思想教育、纪律制度约束,推动党内和解放区人民政府保持清正廉洁,对少数人的腐败行为实行“零容忍”。比如,延安时期,人民群众从“延安作风”与“西安作风”的对比中看到了国家未来希望所在,坚定不移跟着我们党走。
新中国成立之初,采取侧重治标的反腐败方略。在执掌全国政权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员人数大大增加,一些投机分子因看到入党“有利可图”而挖空心思钻进党内,造成党的组织不纯。同时,旧社会、旧政权的腐败习气严重影响党内和政府机关的少数意志薄弱者,他们经不住资产阶级的捧场和糖衣炮弹的袭击,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地位谋取私利、腐化堕落。而新中国百废待兴,党内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建设一时跟不上。在此情况下,我们党主要靠思想教育、严厉惩处抑制腐败,组织开展“三反”“五反”斗争,有效遏制腐败滋生蔓延势头。
改革开放以来,逐渐形成标本兼治的反腐败斗争方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从封闭向开放转变,工作中心也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由于与之相适应的体制机制、规章制度还不配套不完善,我们党再次面临腐败的严峻考验。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坚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十四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提出,“惩治腐败,要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持之以恒”,标志着标本兼治的反腐败斗争方略形成。党的十五大提出“坚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党的十六大强调“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党的十七大强调“更加注重预防”,反腐败斗争逐步从侧重治标遏制转到标本兼治的轨道。
党的十八大以来,逐步形成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反腐败斗争方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冷静分析反腐败形势,认为“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提出“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我们党重拳出击、铁腕反腐,刮骨疗毒、猛药去屙,掀起了力度、深度、广度空前的反腐败斗争,集中削减腐败存量,坚决遏制腐败增量,有力遏制了腐败蔓延势头,并且赢得党心民心、形成全党全社会共识,为完善制度、筑牢思想防线创造条件,为深化标本兼治夯实基础。在依法严厉惩治、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的同时,注重深化标本兼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完善法规制度、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加强思想教育、形成不想腐的自律防线,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直至取得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深化标本兼治,夯实治本基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进一步明确了新阶段反腐败斗争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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