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该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但一些老板却把行贿当作“赚快钱”“走捷径”的手段,行贿金额动辄数百万甚至数千万元。从行贿领域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政策支持力度大、资金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环节是“重灾区”;从行贿对象看,行贿者通常针对干部身份特点精准“围猎”,甚至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团队运营”;从行贿方式看,有的放长线钓大鱼,用细水长流的人情往来经营长期稳定的关系,甚至将行贿“期权化”“长期化”。一些行贿者不满足于谋求经济利益,还试图捞取政治资本,或为谋求职务晋升频繁“跑买送”,或为捞取政治身份大肆拉票贿选。
尽管当前行贿手段呈现隐蔽化、多样化、复杂化等特点,但仍掩盖不了其贿赂权力、权钱交易的本质。行贿者花样翻新、不择手段地“围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目的是想以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把行贿视为“一本万利”“稳赚不赔”的投资。
“受贿者利用职务便利‘回报’行贿者,肥了自己、损了公家,侵害的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江苏省常熟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朱蒙说,受贿行贿不仅造成国有资产、国家资源流失,还会损害政商关系和营商环境,破坏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
走歪门邪道的“风生水起”,合规经营的反而“生财无望”,“市场经济一旦陷入‘劣币驱逐良币’的态势,最终受害的是每一个企业、每一位市场参与者。”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佴澎分析指出,买通某个领导干部或者关键岗位的公职人员,企业就可以不重视创新、不重视服务,甚至不重视规则,如果这样还能赢得市场和利润,势必会造成恶劣的示范效应。久而久之,将扰乱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打消行贿人的侥幸心理和投机心态,让行贿人付出沉重代价
“2021年1至11月办理的行贿案件数量明显增加,同比2020年上升了18.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厅厅长史卫忠介绍,2021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行贿、对单位行贿、单位行贿、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案件共计2717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