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扩大人力资本投入,使更多普通劳动者通过自身努力进入中等收入群体。
改善人力资本条件,对于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提高收入进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实现共同富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更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认为,“共同”是指公平,大家都有份;“富裕”就是指经济效率,没有效率就无富裕可言。“能把二者融合在一起的,就是人的能力。只具备从事简单劳动的能力,那只能是低效率、低收入;若是具备创造性劳动的能力,如创造发明的能力,那自然就会带来高效率、高收入。若社会成员能力普遍提升,消除了群体性的能力鸿沟,人人有向上流动的机会,社会的公平与效率也就自然融合了。”
教育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落实这一指示精神,就要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职业技能培训和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是产业工人进入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渠道,要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
第三,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畅通向上流动通道。
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稳定就业和落户,有助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到2021年,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4.7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6.7%。这是“十三五”以来两个城镇化率首次缩小差距,但二者之间仍有较大差距。
当前,城镇化已进入“下半程”,但还有一些基本公共服务尚未完全覆盖转移进城的常住人口。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明确放开放宽了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下一步还要加大力度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合理、公正、畅通、有序的社会性流动格局,防止社会阶层固化。
第四,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
老百姓的腰包,如何才能更饱满?一方面,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另一方面,要积极拓宽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鼓励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计划,创新更多适应家庭财富管理需求的金融产品,完善上市公司分红制度,营造更加公开透明的投资市场环境。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流转,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立足各地特色资源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此外,还要适当提高公务员特别是基层一线公务员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基层职工工资待遇;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合法致富,增强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感。
需要强调的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既要扩大增量,也要稳住存量,稳定现有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不能“你挤上来我就掉下去”。对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而言,他们是创业致富的重要群体,但其收入水平易受经济波动和外部冲击的影响,要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减轻税费负担,优化金融服务,帮助他们稳定经营、持续增收,尽可能避免其因风险冲击滑出中等收入群体行列。对老龄人口而言,退休后收入降低,养老、医疗支出增加,有可能从中等收入群体滑入低收入群体,而家庭养老压力也将影响处于劳动年龄的中等收入群体。这就需要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制度,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聚焦“扩中”,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文章指出,共同富裕是一个长远目标,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齐头并进,对其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要有充分估计,办好这件事,等不得,也急不得。需要明确的是,“调高、扩中、提低”不是劫富济贫,把高收入者拉回到中等收入者的行列;也要坚决防止落入“福利主义”养懒汉的陷阱。推动更多低收入人群迈入中等收入行列,要借鉴国际经验教训并结合中国实际,厘清并处理好几组关系,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一是劳动者收入提高与企业用工成本增加的关系。
“十四五”时期,中国将在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同时,推动提高技能人才的待遇,促进2亿技能劳动者成为中等收入群体。但对企业而言,技能型劳动者收入增加,会加大企业用工成本;如果企业发展不好,职工收入增加也成无源之水。消除这种“跷跷板”效应,要通过多重手段,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做到兼顾劳动收入和企业生产、兼顾就业质量和产业升级、兼顾薪酬市场决定和基本收入保障。
二是灵活就业群体扩大与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关系。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不仅要关注其收入提升,而且要强化劳动者权益保障。当前中国灵活就业人员已达2亿多人,既具有灵活性、短期性、流动性和非契约性等特点,也有从业者普遍感到“收入不稳定”“保障不稳定”“不能形成长期规划”和“社会认同较低”等问题,需要完善法律法规及各项配套政策,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增强其收入和保障的稳定性。
三是技术进步与收入差距扩大的关系。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有力推动了经济发展,增加了劳动力市场上对高技能人群的相对需求,可能进一步加剧工资收入的不平等。受过良好教育、适应新技术的劳动者收入增速明显上升,而未受过高等教育、从事易被新技术取代的行业的劳动者则更容易失业或陷入收入增速停滞。这种劳动力市场摩擦,不能任由市场的力量优胜劣汰,要处理好公平与效率、市场与政府的关系,通过教育、培训、转移支付等手段,努力推动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四是物质丰裕与精神富足的关系。
中等收入群体固然是以收入为标准划分,却并非以收入为唯一标准。促进共同富裕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高度统一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说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要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发展公共文化事业,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
我们离“橄榄型”社会还有多远?答案是蓝图已然绘就——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缩小到合理区间。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从根本上看,我们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着优势,有持续快速发展积累的坚实基础,有长期稳定的社会环境,有自信自强的精神力量。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就一定能推动更多人进入中等收入群体,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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