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月14日电/据大公报报道,继日前黎智英的国际律师团队要求英国政府介入黎智英案、插手香港司法程序后,英国首相苏纳克日前又称,英国“有权介入香港事务”云云。这番惊人言论反映了三件事:一是苏纳克等英国政客仍在做着他们的“帝国旧梦”,二是黎智英距离勾结外国势力罪成又再近了一步,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人大常委会释法的必要性。
据传媒报道,黎智英三子黎崇恩前日与英国国会议员和外交部印太事务国务大臣卓雅敏会面,乞求英相关注黎智英案。苏纳克同日于下议院接受议员质询,扬言“英国有权介入香港事务”,又指《联合声明》保障香港公民自由,幷表示会尽快作出“实际行动”跟进。
不论是黎崇恩还是苏纳克,其意图为黎智英脱罪的种种“理由”不是偷换概念,就是单纯在诉诸政治立场。首先,黎智英就算是英国公民,也不等于是法外之身,不管是什么国家的公民,只要在香港犯了法,被拘捕和起诉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传媒老板、外国公民、有外国政客在背后撑腰……这些通通不是免起诉或无罪的理由,不如说,如此有权有势的人,也必须接受法律的审判,这才符合法治最基本的“人人平等”原则。英国好歹自诩是法治国家,怎可能连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反过来说,如果今次是其他国家的公民在英国被捕,难道英国政府会欣然接受其他国家以“保护公民”为理由插手其司法程序吗?甚至强迫释放疑犯吗?要是英国肯的话,这些年来就不必三番四次修订和颁布新的国安法例了。
而至于拿《联合声明》说事,则是英国政客的惯用伎俩。但事实却是:一,港人的公民权利得到保障,不是因为《联合声明》,而是基于基本法;二,不论基本法或《联合声明》,都没有赋予任何人在香港犯罪的权利;三,《联合声明》不代表英国可以干预香港事务。
苏纳克就同一些英国传统政客一样,还以为香港是由英国“殖民管治”。现在不是19世纪,英国早已不是那个布满历史灰尘的“日不落帝国”,而中国也不是当年的弱国。现在的英国,在欧洲地位岌岌可危的同时,还要处处看美国面色行事,却妄想要插手中国内政?<nextpage>
究竟苏纳克所说的“实际行动”是什么,我们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不论英国政府做什么,都不可能影响到香港的司法程序,亦不可能干涉到国安法的实施。其所谓“实际行动”所带来的唯一实际意义,就是把黎智英进一步推向铁窗边缘。
另外再提提苏纳克,英国最近罢工浪潮一浪接一浪,英国政府连英国人的日常水电交通医疗都搞不定,还有心情和时间来管香港的事?在关注一个恶名昭彰的“在港英国公民”前,英国政府最好还是先照顾好国内的英国公民吧!不然苏纳克未作出实际行动前,可能就已要步约翰逊、特拉斯的后尘了。
今次事件一再印证了释法的必要性,事实证明,外国势力确实不断想借各种机会干预香港司法和国安法实施,若然当初就这样容许黎智英聘用英国大状,后果不堪设想。但如今在释法后,香港已有能力自行处理黎智英案,国安法立法原意和精神也将得到更准确的了解和实践,亦保障所有国安案件在公平公正的情况下审讯。反倒黎智英的律师团队和外国政客不断为控方送上新证据,似乎才是黎智英现时的最大困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