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纠葛仍待严查
在否认了三次后,杉杉控股最终为何选择了坦白?回复函披露的信息显示,上市公司和上交所一直在努力推动真相曝光。
据披露,吉翔股份保持着与上交所的紧密联系,就相关事项对股东及相关方亦屡次提醒并转达监管要求,敦促股东方配合上交所瞭解核实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2 月21日向股东方发函瞭解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再次召集会议,要求股东及相关方对“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的结论”作详细说明。经与股东及相关方多日沟通,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得到杉杉控股书面回函,并作出《更正公告》。
“在风险已经暴露的情况下,依然坚持用谎言掩盖真相,挑战监管底线,可能存在巨大的利益,建议进行严查。”刘陆峰表示。
在回复函中,记者看到了吉翔股份披露的杉杉控股此前未认定一致行动关系的原因:
公告称,2019年开始,因影视行业整体不景气以及公司股价持续走低,35号信托和66号信托认为投资回报远不达预期,先后找到杉杉控股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份额。出于坚定看好公司的后续发展,并有信心及决心将公司做大做强,同时考虑到如果两信托在二级市场抛售股票将影响本已低迷的公司股价,杉杉控股决定接手上述两个信托项下的股份份额/信托收益权。
当时,杉杉控股子公司宁波炬泰已为吉翔股份第一大股东,如披露一致行动人则将触发要约收购,而整个收购的信息披露流程耗时较长,从而影响公司的业务快速转型发展。
“投资收益不达预期,两个信托直接找到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背后是否有其他故事?要约收购本身属于利好,如果是为了稳定股价的话,为何不披露?”有券商人士表示,吉翔股份的这份回复函,仍留下了不少疑惑。
据查询,2020年7月,上海刚石受让35号信托的每股转让价格为7.39元,较吉翔股份当时的股价高了约30%。2021年,吉翔股份股价上涨了约108%,其间振幅高达346%。
“用虚假信息披露去获取和维护非法利益,监管部门有必要做进一步调查,对相关违法事实予以严肃查处,并支持因此受到损失的投资者进行索赔。”刘陆峰表示。(来源: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