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7月25日电/网评:规范生鲜灯使用,还食品“庐山真面目”
来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针对群众反映“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增加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7月23日 中国新闻网)
消费者苦“生鲜灯”久矣。所谓“生鲜灯”是指,通过调整光照颜色,使生鲜食品看起来更“新鲜”,更具“卖相”的一种灯具。近年来,“生鲜灯”几乎成为各大商店超市、生鲜市场上的“标配”。
不少人知道,经“生鲜灯”过滤“美颜”后,原本颜色发白的猪肉,经暖红色灯光照射,变得亮眼夺目;西瓜上方安装红色灯,西瓜瓜瓤变得颜色红润,让人垂涎三尺;蔬菜在绿色、白色灯光照射下,显得光鲜水灵……但一旦回到自然光或接近自然光的灯具下,消费者购买的这些商品,立马会原形毕露,黯然失色。
民有所呼,政有所应。针对群众反映“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顽疾,此次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办法》,特别增加了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办法》中第七条明确提出,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生鲜类食品非同一般的商品,关系着食品安全,关乎着普通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安全。对“生鲜灯”划出监管“红线”,进行强力规范,能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商品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的信息。这意味着,对“生鲜灯”滥用现象进行合理纠偏,不仅能扭转消费者选购生鲜商品时不再被屡屡误导,更为重要的是,也能还食品“庐山真面目”。
必须看到,《办法》旨在规范“生鲜灯”使用,而不是将其“一棍子打死”。事实上,不少商家使用照明等设施,并非想遮蔽生鲜食品的缺陷,而是希望能营造一个良好购物氛围。像红光搭配冷白光的猪肉灯,能够“照出肉鲜嫩”;红光搭配暖白光的熟食灯,能够让“熟食显可口”;如果是卖披萨,用淡黄的灯光……这么说来,商家合理使用灯光,既能让食品的颜色显得更好,从营销学上来讲,也能激起人们的食欲,从而引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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