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9月29日电/据金融时报报导,9月15日,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网信办联合启动2023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活动。近几日,金融机构纷纷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从线下派发宣传单,到线上开设“宣教课堂”,受到消费者的普遍欢迎。
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坚持“金融为民”理念、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这项工作不仅关乎消费者个人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而且对于改进金融机构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更是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在需求。今年6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挂牌后发布的第一份公告,内容便是关于金融消费者反映事项办理工作的安排。
近年来,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框架不断优化,今年3月1日,《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正式施行,银行业保险业行为监管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可以看到,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到金融管理部门工作机制安排,再到金融机构具体落地举措,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质效又上了一个台阶。
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2023年第一季度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情况通报显示,今年第一季度,监管部门共接收并转送银行业消费投诉104909件,涉及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信息安全权等各类权利的纠纷投诉,比如,金融产品风险提示不充分、擅自代理或强制搭售金融产品、个人金融信息安全保障不到位等。
实际上,金融消费领域投诉量较高,一方面说明了金融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正在不断提高,说明了相关权益保护的日常宣教工作收到了效果;另一方面也反映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仍存在不足之处,无论是金融管理部门还是金融机构还需要持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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