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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委会主委邱太三。(中评社 郑羿菲摄) |
中评社台北11月15日电(记者 郑羿菲)针对台媒报道陆委会于香港的两处不动产有可能被没收,陆委会主委邱太三15日表示,这是假设性问题,甚至是过度臆测。我们已邀集“外交部”、“国有财产局”做相关后续处理,包括出售、出租都是处理模式,至于怎么处理确保国产,相关单位一定会找出最好的模式。
陆委会派驻香港办事处最后一位官员因签证到期于7月31日返台,台港关系并不乐观,而台媒《自由时报》报道,陆委会于香港九龙、新界两处不动产,有可能因此被没收的风险。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日邀请陆委会主委邱太三等人进行“春节台商返乡暨防疫相关工作办理情形;与在台设籍因疫情逾两年无法返台遭户籍迁出登记(除籍)等问题”专案报告,并备询。
媒体问及在香港的财产是国内还是国外?邱太三先是纠正说,依据国有财产法第14条规定,是以“境外”称之,而不是国外。他说,境外财产由“外交部”管理,但这条文是1969年就制定,没考虑1997年香港的情势变化,当时也没注意到这样的特殊性,我们会把港澳相关条文在适用上以“第三地”解释,国有财产法没有事实注意到情势变化,才会有现在文字上的理解有落差。
邱太三强调,两岸情势确实是特殊的状况,很多法律若没有适时调整,就会有解释上的差异,“外交部”应该也会说明清楚,这问题应该会迎刃而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