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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佩琼答中评:香港应走多居屋、少公屋路线
http://www.CRNTT.com   2021-12-03 00:19:01


 

  刘佩琼指出,原有的条例封死了海陆的使用变更,且不谈在破坏性的议会制度下无法立法,特区政府官员亦不主张大变,只希望在原来的框架之下增加一点用地来暂时解决土地的使用问题。她建议,如果特区政府能够掌控土地的开发和利用,确保市民“居者有其屋”或只需支付可以承担得起的租金,严重扭曲的级差地租便会消失。

  有学者认为香港可以实行“新居屋计划”,以公营房屋保证居住需要,以私人住宅满足投资需求,从而形成两个不同市场。“居者有其屋,是人民最基本的愿望。”刘佩琼说,住在公屋的市民觉得房子不是自己的,不会去把它打理得很好,但居屋是自己的资产,就会比较注意保养和管理。所以,居屋是稳定社会的要素之一,能让市民觉得自己心里有底。香港需要走“多居屋、少公屋”的路线,公屋只能用来解决短期的问题。比如市民暂时没有经济条件购买房屋,就可以先住在公屋里,通过努力工作攒够钱则去买居屋。

  刘佩琼亦以自身经历举例。“我小时候,全家与好几户人挤在一间屋,后来政府翻新市区,我们家就搬入了公屋,虽然居住面积还是很小,但环境好了很多。再后来我读书工作后攒够钱就购买了居屋,当时七百多尺的居屋环境已经非常不错,价格也很便宜,一家人足以负担。”她反问,当年这条路为什么不能继续下去?这是非常值得参考的经验。作为一个有能力的政府,应该多下一些功夫,安顿好市民后再改革,告诉市民社会必须要变,不能够用旧思维阻碍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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