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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指出,7月29日在郑文灿台北住处,搜出新台币678.5万元现金。(中评社 卢诚辉摄) |
中评社桃园8月27日电(记者 卢诚辉)民进党籍前海基会董事长郑文灿因桃园市长任内土地开发案涉贪11日遭收押禁见至今第48天。桃园地检署今天下午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郑等11人,检方指出7月29日曾在郑台北住处搜出新台币678.5万元现金,7月11日也在郑的助理施彦廷家中搜出87万9590元。
桃园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康惠龙今日下午召开记者会表示,郑文灿涉贪案经动员多名检察官、检察事务官及调查官团队办案,调询及讯问131人次,执行搜索40处,并扣得相关笔记本、电脑等证物,在被告郑的台北居处搜出现钞678万5000元,此部分因涉犯财产来源不明罪,将另行侦办。
康惠龙表示,检方7月29日搜索郑文灿的台北市居所,在主卧室边柱旁暗柜内,发现2个上锁保冷提袋,内各藏有400万元和278.5万元现金,共计678.5万元。桃园地检署认定郑将国家土地开发之全民利益,坐享为私人金库,有辱官箴,恶性甚重,且矢口否认犯行,一再狡词饰卸,毫无悔意,向桃园地院建请从重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根据桃园地检署的起诉书指出,郑文灿犯行时为桃园市市长,位高权重而动见观瞻,身受国家俸禄,当应清廉自持,善理市政。竟罔顾选民所托,收受贿赂后,护航、附和特定私人进行本件土地变更开发,与行贿者里应外合,将职务行为裁量权限,全权交托依行贿者之所愿,将国家土地开发之全民利益,坐享为私人金库,有辱官箴,恶性甚重。
检方也还原郑文灿收受贿赂花用近1年后却突然凑款交还的缘由表示,郑因得知被告廖男等人遭司法监听,且被告廖男等人不断追问后续处理情形,并四处张扬,请托关系协助停止通讯监察事宜,担心遭受被告廖男等人牵连,致收贿情事东窗事发,遭受法办,始不得不为,以免落人口舌,然其竟反执此为己诡辩,无视其上揭历历在案之客观事证,一再狡词饰卸,毫无悔意。考以本件系高达500万元犯罪所得之巨额收贿,与迩来之审判实务相类案件刑度相较后,建请予从重判处有期徒刑1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