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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琦俊在郑文灿第二次获交保缴交保释金时,忍不住回眸对媒体镜头露出一抹神秘微笑。(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桃园8月27日电(记者 卢诚辉)民进党籍前海基会董事长郑文灿因桃园市长任内土地开发案涉贪7月11日遭收押禁见,至今已迈入第48天。桃园地检署今日下午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郑等11人,包括郑的委任律师游琦俊也因涉嫌泄密罪遭起诉,检方痛批游视法官依司法赋权的裁定谕示为无物,建请法院予以从重量刑。
郑文灿涉贪案找来包括陈永来、游琦俊和邓翊鸿等3大咖律师帮忙辩护,游曾受到前“法务部长”邱太三委托,对名嘴黄越宏提告妨害名誉胜诉。7月9日郑第二次召开声押庭获新台币1200万元交保后,游在半小时内凑足现金700万元办理保释,在桃园地院交保释金前,还忍不住回眸对媒体镜头露出一抹神秘微笑。
但根据桃园地检署的起诉书指出,游琦俊在7月6日郑文灿首度获得500万元交保后,曾到郑的桃园中正路住处,将郑在羁审查程序中取得的检方羁押声请书及后附理由书纸本,交付给郑的助理施彦廷,让施有机会观览、复印该羁押声请书及后附理由书,且最后还被施另行复印后自行留存。
桃园地检署认定游琦俊受托辩护时,除已深知证人施彦廷为该案重要证人,且于声押庭上,承审法官亦明白谕示不得有泄密作为,仍于声押庭后之当日,即行外泄上载犯罪事实之重要声押卷证予证人施,视法官的司法赋权之裁定谕示为无物,并矢口否认犯行,建请法院予以从重量刑。 |